生前预嘱首次入法,生死该由自己说了算
光彩资讯 2022年7月30日 635
死亡,一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。
跟据北京青年报4日报道,近日,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“临终决定权”相关规定:如果病人立了预嘱“不要做无谓抢救”,医院要尊重其意愿,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。
这是生前预嘱首次写入地方法规,深圳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。
报道称,生前预嘱可以让患者事前做好安排,决定临终抢救是否采取插管、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。“生前预嘱减轻了患者的痛苦,减少了医疗浪费,也让老人的离世从‘生死两相憾’变成‘生死两相安’。”
在中国,老人已经病入膏肓,处于弥留之际,最难的是儿女的选择。
儿女若不尽力抢救,怕留下遗憾。
更多的是担心留下把柄,怕别人对自己指指点点,说自己不孝顺父母,舍不得花钱。
如果有兄弟姐妹,主张放弃抢救的儿女,会受到其他兄弟姐妹的指责。
即使医生已经宣布没有抢救价值了,家属也仍然不会放弃,理由就是:“如果他死了,我就没有这个亲人了。”
受此影响,过度医疗、过度抢救就成了普遍现象。
深圳此次立法,长期困扰临终患者家属的一道难题,有望得到化解。
面对生死,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选择,有人追求长度,有人追求品质。但是,对于生命的自主选择权应该得到尊重。
我国著名外科专家、北京医院名誉院长吴蔚然临终前留下遗愿,恳请医院不必采用插管、透析、起搏器等创伤性治疗拖延生命。
文学家巴金在病床上熬了整整6年,巴金想放弃这种生不如死的治疗,可是他没有选择的权利,因为每一个爱他的人都希望他活下去,哪怕是昏迷、依靠机器,只要活着就好。他说:“长寿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折磨。”
协和老年医学团队在北京朝阳区对1000多位老人做过调查:有超过78%的老人希望得病后知道实情,有56%的老人希望能对自己的治疗方案做决定。只有8.9%的老人愿意在人生的最后阶段接受创伤性抢救。
人生最痛苦的事不是选择生死,生死只是一瞬间的事,但是要面对与疾病共存的恐惧与窒息则很漫长。
如果治愈方案无法治愈疾病,只是稍微推迟了死亡来临的时间并让病人经受疼痛,那么是否有必要治疗,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。
原北京军区总医院肿瘤科主任刘端祺说,整个医院,他最不愿意去的就是ICU病房,尽管那里陈设着最先进的设备。在那里,他分不清“那是人还是实验动物”。
有时候,刘端祺会直接对一些癌症晚期的病人说:“买张船票去全球旅行吧。”结果病人家属投诉他。没多久,病人卖了房来住院了。又没多久,这张病床就换上了新床单,人离世了。
死亡是一面镜子。
或许,在生命的最后,不要让自己变得面目可憎,是对生命的尊重。
生前预嘱首次写入地方法规,相关规则还有待进一步完善,相信在未来随着经验积累和探索,最终会有科学的规则出现并得到普及,让患者自己有权选择临终抢救方案,能够有尊严地面对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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